《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今日起实施。根据条例,北京市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个人乘用车、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车、城市运行保障等出行服务。
北京市支持开展下列场景的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应用活动,验证新技术、新场景、新产品、新模式,改善驾驶和乘车体验,提升出行便利和行车安全水平:
1)个人乘用车出行;
2)除校车业务以外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车、汽车租赁等客运服务;
3)除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
4)摆渡接驳、环卫清扫、治安巡逻等城市运行保障;
5)国家和本市支持开展的其他应用场景。
列入汽车产品目录并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自动驾驶汽车,可以用于个人乘用车出行。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中,驾驶自动化从L0到L5按6级划分,从L3级别开始,车辆控制权逐渐交由自动驾驶系统,L3级为有条件自动驾驶,L4级为高度自动驾驶,L5级为完全自动驾驶。
据悉,《条例》所称的自动驾驶汽车,是指可以由自动驾驶系统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包括按照国家标准具备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完全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
作为国内首部针对自动驾驶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鼓励支持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对于驾驶行业发展具有意义,不仅为L3级自动驾驶汽车的合法上路提供了法规依据,还推动了自动驾驶技术的商业化落地、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发展。具体来看,
1)明确自动驾驶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条例的适用范围和自动驾驶汽车的定义;规定了北京市鼓励自动驾驶汽车多种技术路线发展及融合,相关工作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原则;规定了企业应当真实准确宣传自动驾驶汽车产品、技术和服务,政府应当支持行业组织和机构、媒体加强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应用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明确了北京市推动与天津市、河北省等地区在自动驾驶汽车领域协同创新。
2)明确鼓励支持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技术创新方面,规定了北京市推动完善自动驾驶汽车创新链和产业链,支持开展相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明确了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地方标准、测试评价和认证规范以及加强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要求,支持企业等社会主体参与标准制定、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和检验检测机构改造与建设;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自动驾驶汽车政策措施应当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专业机构意见。
3)从鼓励多种技术路线融合发展的角度对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规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方面,明确了市政府统筹确定和调整自动驾驶汽车可以通行的区域、道路;规定了自动驾驶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求;明确了市政府统筹建设全市统一的自动驾驶汽车服务管理平台,相关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平台上传车辆运行数据;明确了北京市鼓励和支持经营主体建设低时延高可靠的通信网络;规定了北京市鼓励和支持地图测绘相关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探索自动驾驶高精度地图安全应用。
4)对自动驾驶创新应用活动进行了全环节规范,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上路通行管理方面,明确了自动驾驶应用场景类型和推进工作要求;规定了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活动的适用情形和办理流程;明确了安全评估制度,为道路应用试点活动提供安全保障;规定了申请开展道路应用试点活动的条件、程序;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上路通行期间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的安全规范。
5)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安全保障的相关要求,以更好平衡促进产业发展与保障首都安全的关系。安全保障方面,规定了道路应用试点主体对车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以及安全员、平台安全监控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车联网软件提供、通信运营等相关企业依法落实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要求;规定了有关部门加强自动驾驶汽车风险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道路测试、示范应用、道路应用试点主体建立健全风险与突发事件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了涉及自动驾驶汽车测绘活动的规范要求和创新应用活动中购买保险的相关要求。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北京加快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立法举措。此次立法结合北京市实践,固化提升了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形成的成熟经验,聚焦制约自动驾驶汽车发展的实际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确保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道路应用试点等创新应用活动有法可依,为广大自动驾驶汽车企业营造清晰、透明、稳定、开放的制度环境,也为政府开展产业促进和规范管理工作提供了法治遵循。同时,《条例》还保持了适当的前瞻性,为后续实践探索预留了空间。《条例》的出台将为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和产业规范、有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另,作为自动驾驶用户最关心的话题,自动驾驶的安全性也是技术发展的前提条件。此次《条例》在安全保障方面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规定。
根据《条例》,道路应用试点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车辆、人员等运营安全管理制度,需具备自动驾驶汽车运营安全监测平台,实时动态监测车辆、人员、网络等运营情况。开展道路应用试点活动应按规定配备安全员、平台安全监控人员,这两类人员应保障自动驾驶汽车安全运行,能根据突发情况及时发出预警、接管车辆控制权。
在法律责任上,《条例》规定,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统筹确定和调整自动驾驶汽车可以通行的区域、道路,未经同意擅自利用自动驾驶汽车开展道路应用试点活动的,由交通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条例》首次在立法中明确区域协作,推动京津冀三地政策互认、标准兼容、场景联通、产业协作,为多场景、跨区域的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应用活动提供支持。
中国投资协会上市公司投资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支培元认为,对自动驾驶产业而言,政策互认打破了区域壁垒,企业无需在三地重复申请、测试,降低了时间和资金成本,加速自动驾驶汽车跨区域部署,促进产业规模化发展。
“在区域协同发展方面,自动驾驶产业的融合发展可以带动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流动,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同时,提升区域互联互通水平,为其他产业协同发展提供便利交通基础,助力京津冀打造高质量世界级城市。”支培元补充道。
来源: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