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企业行为,推进行业自律,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保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增强企业群体的凝聚力,提高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提高汽车行业竞争能力,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章程》,特制订本准则。
第一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会的章程、制度,在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和行业主管机关许可的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令行禁止,恪尽职守。
第二条 热爱汽车行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具有勤奋务实、团结奋进、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职业精神。廉洁自律,自觉维护汽车行业声誉。
第三条 树立品牌意识,努力追求一流的服务、一流的质量、一流的信誉。确保为消费者和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四条 诚信为本,重合同、守信誉,树立客户至上的理念,杜绝各种虚假欺诈行为,开展公平、健康的交易,建立互相理解、信任的合作关系。
第五条 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和保护从业人员积极性,重视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汽车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六条 为实现可持续发展不断努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应尽义务。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第七条 会员之间坚持团结协作,良性竞争。尊重知识产权,加强交流合作,共同维护和发挥汽车行业整体优势,形成合力。
第八条 遵守环境保护法令,坚持科学文明生产,坚持节能、减排,杜绝有害物质等排放,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降低环境负荷。
第九条 汽车产业从业人员应以实现安心、安全的交通社会为己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推进交通安全,成为安全驾驶模范。
第十条 本准则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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