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登录网站
首页
新闻中心
企业展示厅
党群活动
行业展会信息
行业会议信息

收藏官网


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


热点·资讯
返回新闻中心

我国自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发布时间:3/5/2025



       3月4日电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4日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对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征15%关税;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加征10%关税。


       公告称,2025年3月3日,美国政府宣布以芬太尼为由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进一步加征10%关税。美方单边加征关税的做法损害多边贸易体制,加剧美国企业和消费者负担,破坏中美两国经贸合作基础。

  公告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公告附件。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2025年3月10日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进口的,不加征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

来源: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企业展示
Copyright©杭州车电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备案号:浙ICP备2023012390号-1 | 浙公网安备 33010202002635号 | 电话:0571-85223639